请参阅票价种类以了解适用的託运行李限额,每位乘客可託运不多於两件行李。
总长度在158厘米/62吋及203厘米/80吋之间的行李,将被当作「超大行李」处理,并按机场超额行李收费收取额外费用。
如一件行李重量超过32公斤/70磅或总长度超过203厘米/80吋将不被受理。请注意,由于航班的装载能力有限,我们可能无法在机场接受超重行李。
乘客可托运不多於两件,总重量不超过50磅的行李。请注意,由于航班的装载能力有限,我们或无法在机场受理任可超重行李。
行李类型 | 超额行李(概述) | 每件超额行李收费 |
---|---|---|
托运行李 | 每件額外行李 | 港币 780 每件重量不可超过23公斤* |
超重行李 | 港币 780 每件重量不可超过23公斤* |
|
每件超出尺吋限額的行李 | 港币 240 | |
手提行李 | 每件額外行李** (於闸口收取) |
港币 240 |
禁止托运或随身携带登机的危险物品,例如:
请注意,液体、喷雾剂、凝胶和粉末的运输管制受当地政府法规的管辖。我们建议您向出发和到达国家/地区的当局查询详细资料。
从香港国际机场出发的乘客,请留意手提行李中携带液体、喷雾剂和凝胶的安全管制,以遵守以下相关规定,或按这里了解详情。
上述限制不适用于酒精含量低于24% 的酒精饮品。
*如果您将酒精饮品作为手提行李或随身携带登机,须受有关液体、喷雾剂和凝胶的运输管制。
请注意,在手提行李或托运行李内的酒精饮品的限制受当地海关规定的管辖。如欲取得更多资料,我们建议您咨询将前往国家的有关当局。
含有腐蚀性液体的消毒产品
禁止携带含有二氧化氯、亚氯酸钠等腐蚀性物质的产品登机或托运。
自行车、潜水器材、高尔夫球器材、滑雪板、单板滑雪和钓鱼竿等运动器材,可视乎其尺寸及形状以托运行李或超额行李携带。所有运动器材应存放在具保护性的盒或袋子内,以防止损坏。
如果您的运动器材超出托运行李的标准尺寸和重量,您将须缴付机场超额行李费用,请按这里了解更多资料。
超出托运行李标准尺寸和重量的运动器材:
运动器材总尺寸 | 有关要求 |
---|---|
158 厘米/62 英寸至 203 厘米/80 英寸之间 | 被视为超额行李,须缴付机场超额行李费用 |
203 厘米/80 英寸至277 厘米/109 英寸之间 | 请在航班起飞前至少72 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申请。须缴付机场超额行李费用。 |
>大于 277 厘米/109 英寸 | 未能受理 |
运动器材类型 | 有关要求 |
---|---|
充气物品(例如充气球) | 在办理值机手续时或登机前,必须把物品完全放气 |
自行车 | 脚踏需被移除,而轮胎必须放气 |
潜水器材 | 气瓶必须是空的 |
需要轮椅服务或携带自己的移动设备同行的残障乘客,请在航班起飞前至少 48 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如果您携带自己的电动轮椅同行,请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并提供您的电动轮椅类型和所安装的电池的资料。您需要在出发时携带以下物品到机场:
请注意,所有不可折叠的手动和电池驱动轮椅只能作为托运行李(免费)。如果当地机场允许,您可以在机场设施内使用自己的轮椅前往出发登机口和机舱门。
对于电池驱动的轮椅,请遵守以下要求:
有漏液风险的湿电池、镍氢电池或干电池:
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短路(例如通过覆盖外露的电极)或被意外启动。
防溢湿电池、干电池或凝胶型电池:
锂离子电池:
电池供电的轮椅或助行器必须符合 IATA DGR 危险品要求。电池必须符合联合国测试和标准手册第三部分第 38.3 节中规定的联合国 (UN) 测试要求。
请注意,任何装有不可拆卸锂电池的智能行李都不能作为手提行李或托运行李。
对于装有可拆卸锂电池的智能行李,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备用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
每个电池不得超过:
每个电池必须有独立保护包装以防短路。您必须将电池置于原有的零售包装内,两电极用胶贴封好,或个别放入独立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内。
超过 160 Wh 瓦时的备用锂离子电池
不受理。
如果您携带乐器,请遵守以下要求:
作为手提行李的乐器必须妥善存放在保护盒内,并能够置于行李柜内或前排座位下。
如果您的乐器超出行李重量或尺寸限制,请在航班起飞最少 72 小时前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您必须向我们提供有关您携带的乐器的类型、尺寸和重量的资料。请注意,总尺寸计算包括保护盒在内。
您的乐器将被视为超额行李并根据机场超额行李费率收费,请按这里了解详情。
任何类型的备用电池,如外置充电器、未能从装置拆除的内置电池或锂电池,均不可托运。悬浮滑板、单轮车、旋风车、平衡轮等小型锂电池电动车均被禁止托运或携带登机。请按这里浏览详情。
如果您携带的便携式电子设备 (PED)/便携式医疗电子设备 (PMED)附有备用锂电池,请注意以下适用于手提行李和托运行李的限制和规格。
规格/限制 | 数量 | 手提行李 | 托运行李 |
---|---|---|---|
≤100 瓦时 [Wh] 或者 设备中锂含量 <2克 |
置于设备中 (便携式电子设备 (PED)/便携式医疗电子设备 (PMED)) |
√ 每位乘客最多携带15件 |
|
备用电池 |
√ 每位乘客最多携带20件 |
X | |
>100 瓦时 [Wh] | 置于设备中 (便携式电子设备 (PED)/便携式医疗电子设备 (PMED)) |
√ *需要航空公司预先批准 |
|
≤ 160 瓦时 [Wh] | 备用电池 | √ 每位乘客最多携带2件 |
X |
> 160 瓦时 [Wh] | 置于设备中 (便携式电子设备 (PED)/便携式医疗电子设备 (PMED)) |
禁止携帶 | |
备用电池 | |||
锂含量 >2克至<8克 仅限便携式医疗电子设备 (PMED) *需要航空公司预先批准 |
置于设备中 | √ | |
备用电池 | √ 每位乘客最多携带2件 |
X |
延误的行李
如果您的托运行李没有随航班送达,请联系我们位于到境大楼的行李服务柜台以获得即时协助。我们的地勤人员将协助您跟进个案,并会为您提供个案编号以供日后参考和跟进。
损坏的行李
在领取行李后,请确认您的托运行李状况良好。如果您发现您的行李有损坏,请联系我们位于到境大楼的行李服务柜台以获得即时协助。我们的地勤人员将协助您跟进个案,并会为您提供个案编号以供日后参考和跟进。
您可以参考《大湾区航空的运输总条件》了解更多有关行李责任限制的资料,请按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