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携带婴儿同行,请查阅大湾区航空关于婴儿预订机位的规定:
请注意每位成人最多只可携带两名婴儿:
如您携带6个月至3岁以内的婴儿或儿童同行,可携带一个婴儿安全座椅登机。请查阅以下指引:
乘客可携带 CARES 安全带以替代婴儿安全座椅,在飞行期间固定婴儿或儿童。使用安全带的婴儿/儿童必须:
关于CARES 安全带,请注意以下事项:
如您想携带 CARES 安全带,您必须:
您可携带婴儿安全座椅或婴儿车作为免费托运行李。有关手提行李和托运行李限额,请参阅婴儿行李限额页面了解更多详情。
因受飞机型号限制,我们目前无法提供婴儿篮。
折叠式婴儿车若符合手提行李的规定并可放入行李柜,则可以携带登机。如果您的婴儿车超过尺寸,可能需要在柜台或登机口托运(不另收费)。
如您携带2岁至12岁以内的儿童同行,该儿童须预订座位并支付成人票价。每名儿童必须由年满18岁的成人陪同。
您可为6个月至3岁以内的儿童携带一个婴儿安全座椅或CARES 安全带登机。请查阅 婴儿安全座椅和CARES安全带 了解详情。
基于安全理由,携带婴儿和儿童同行的乘客不可坐在紧急出口座位。
大湾区航空致力让每位乘客能享受安全舒适的旅程,并在需要时提供协助。我们可为需要轮椅或其他行动辅助器,如手杖、拐杖等的残障乘客提供特别协助。所有行动辅助器若符合相关的安全和保安法规及要求,都可以免费携带登机。此外,我们也为有视力、听力、语言障碍,或有医疗状况的乘客提供特别协助。
行动不便或残障的乘客可在航班起飞前最少 48 小时要求安排轮椅服务。我们的职员将在机场区域内协助您前往登机口或机舱门。如果您想在行程中使用自己的轮椅,请参阅特殊行李 - 移动设备了解详情,并在航班起飞前至少 48 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
基于安全理由,使用轮椅的乘客不可坐在紧急出口的座位。
视障乘客可免费要求接送机服务。我们的职员将协助您从值机柜台前往登机闸口,以及在您抵达时从闸口前往到境大堂。基於安全原因,視障乘客不得坐在緊急出口排,但建議使用通道旁的座位。
我们不允许动物登机。有视力障碍的乘客需要携带导盲犬或辅助犬同行除外。
您必须在航班起飞前提最少 48 小时提出要求,并通过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提交所需文件。
此外,我们只受理健康状况良好的导盲犬或辅助犬,并已获得国际辅助犬、欧洲辅助犬或国际导盲犬联合会 (IGDF) 的认可。您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了解详情。
由于每个国家对导盲犬和辅助犬的规限有所不同,请确保您的狗只符合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所有规定。
有听力障碍的乘客可以携带助听器或其他电池供电的辅助设备登机,不需预先通知。如果您的辅助设备符合所有适用的电池规定和要求,您可以在整个飞行旅程中使用您的助听设备。
请注意,视乎有听力障碍的乘客的自理能力,我们的机场工作人员会评估乘客是否需要个人/安全助理。只有在乘客自己提出要求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向有听力障碍的乘客提供轮椅辅助。
基于安全理由,有听力障碍的乘客不得坐在紧急出口的座位。
有语言障碍的乘客在乘坐航班时不需要提供任何文件。如果您需要特别协助,请在航班起飞前最少48 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
有智力或学习障碍的乘客,例如阿尔茨海默病的乘客,可以在航班起飞前最少 48 小时通过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要求协助。
由于机组人员可能无法时刻照顾乘客,如您需要协助方能理解或跟从安全指示,您必须与个人和安全助理同行。
如您在航班上需要个人护理方面的协助,例如喂食、在机舱内往返洗手间和座位、服药等,您需要安排与个人助理同行。基于安全理由,在航机上紧急疏散的时候,如您需要协助,您必须与安全助理同行。
个人助理和安全助理可以是同一个人,可以是乘客亲属或最少 18 岁的受雇私人服务员。他们必须能够独立自理,并在精神及体能上能够为您提供所需的协助。
请在航班起飞前最少 48 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基于安全理由,您不会被安排坐在紧急出口的座位。
大湾区航空的航班未能提供担架服务。
大湾区航空有权拒绝乘客乘搭我们的航班。如需更多资料,请参阅运客及行李运输总条款(拒载的权利)。
长者乘客可以免费携带特定的行动辅助器,例如手杖、拐杖和助行器,有关辅助器必须可以安全地存放在机舱内。
如果您希望要求协助,请提前 48 小时通过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
大湾航空的航班未能接受有医疗状况的乘客,而我们的员工并不具备为乘客提供任何医疗或健康相关的护理或给予药物的资格。
您必须与一位18岁或以上的个人和安全助理同行,而该助理在身体上和精神上能够为您提供所需的帮助。
如您在航班上需要用注射器注射药物,例如用于糖尿病的胰岛素或用于过敏的 载药注射器,您可以携带注射器(针头)登机。注射器和药物应有药房、医院或医疗诊所的专业包装和清晰标记,并注明您的姓名。
如果药物没有标签,您必须出示医生证明或信件,注明您的姓名、药物名称并证明您有需要使用此药物。如在航班上需要使用其他类型的注射药物,您必须提供医疗证明,以证明该药物可以携带登机及使用。
请注意,注射器(针头)应与注射药物或载药注射器一起携带。您必须能够随时出示物品以进行安全检查,如果您在机上使用注射器/针头,必须通知我们的机组人员。
基于卫生理由,我们无法为您冷藏药物。如果您携带需要冷藏的药物,请放进装有干冰的冷藏袋或真空瓶中,干冰重量不得超过 2.5 公斤(5.5 磅),以使二氧化碳气体安全挥发。
请注意,冷藏袋和干冰必须符合乘客携带液体、喷雾剂和凝胶的规定和危险品的限制。
您可以在航机上携带及使用您的手提式医疗电子设备(PMED),您或您的同行者須具备充份知识及能力操作这些设备。请注意,大湾航空无法为您提供任何用於治疗的医疗设备,而我们的航班亦未能受理任何有医疗状况的乘客。
请确保您的电池电量充足,大约为最长飞行时间的1.5倍,以供您的手提式医疗电子设备使用。设备电池必须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引。
备用电池必须单独保护,以防止短路或损坏,并只能放于手提行李中携带。如果您的医疗设备由锂电池供电,请参阅锂电池了解更多资料。请注意,相关规定和限制(例如危险物品)亦将适用。
请在航班起飞前最少 48 小时联系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
如您需要在航班上携带和使用您的持续正压呼吸器(CPAP)或高低正压呼吸器 (BIPAP),请于航班起飞前最少 48 小时向我们的客户服务热线并提交设备的详细资料(例如型号、尺寸)。
如您需要在飞行期间携带和使用可携式氧气压缩机,请确保:
基于安全理由,携带或使用任何类型医疗设备的乘客不可坐在紧急出口的座位。
基于安全理由,氧气瓶不可托运、手提或于航班上使用。大湾区航空不提供机上乘客使用的医用氧气。
如您在怀孕期间飞行,我们建议您在航班起飞前咨询医生或助产士。您可能需要在办理值机手续时向我们的工作人员出示健康证明,说明您的预产日期,并证明您“适合飞行”。
健康证明必须在航班起飞前 7 天内由认可的医疗机构签发。我们接受纸本式或电子证书,文件须包含以下资料:
基于安全理由,怀孕乘客不可坐在紧急出口的座位。
视乎怀孕乘客的情况,乘客或须出示健康证明。大湾区航空未能受理有医疗状况的怀孕乘客。
以下是有关怀孕乘客的飞行要求:
健康证明要求 | 单胎妊娠 | 已知的多胎妊娠 |
---|---|---|
不需要健康证明 | 27周 + 6 天 | 27周 + 6 天 |
需要健康证明 | 由 28 周至 35周 + 6 天 | 由 28 周至 31周 + 6 天 |
不接受登机 | 36 周或之后 | 32 周或之后 |